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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识各样政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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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1-5 22:48: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2188 于 2015-12-19 16:46 编辑

    :用人单位在吸纳残疾人就业方面有哪些责任?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在总结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条例》作了以下规定:
       
    一、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残疾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为残疾人职工提供合适 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符合其实际情况的职业培训,不得在晋职、晋级、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的就业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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